<![CDATA[boke8389063567.bokee.com]]> zh_cn Sat,24 Nov 2007 22:02:51 CST Sun,29 Jun 2008 19:08:49 CST http://www.bokee.com http://reg.bokee.com/account/web/img/logo.gif 博客网 http://www.bokee.com 您好,欢迎访问yunle110.bokee.com <![CDATA[“如何看待范跑跑”在头脑风暴的发言]]> .html     近来有一则相当引人瞩目的的报道:世界大富豪比尔.盖茨将自己500多亿的个人财产捐献给了慈善事业,他的这一义举在我们有些人看来(包括我自己)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不禁会想:在美国那个拜金主义及私利主义已深入人的骨髓的国度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而且在那样的国度里这样做的却大有人在呢?而我们的国度把拜金主义及私利主义看做是臭狗屎,口口声声把为人民服务把公利公德看作人的底线标准的国度却鲜有此类事件发生呢?而那些推崇把公利公德看作做人的底线标准的人却背地或明地里大把大把地为自己捞钞票呢?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成就“小我”与“大我”的演变过程,把“小我”的实现看作人的基本标准的社会把实现“大我”看作人生追求的终极目标,把“大我”的实现看作人的基本标准的社会却把实现“小我”当作了人生的终极追求目标了。这样的现象是不是也可看作是人在追求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呢?当然,我并不是来讨论这一疑问的。

    就“范跑跑”事件来说,正如他自己所说,当时他哪怕是喊一声“同学们快跑”,也不致招来那么大的非议,毕竟老师在课堂上是有很大的主导权的,也就说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去引导学生的行为也是老师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对未成年的学生),而且他自己也说喊学生跑也不会影响他自己跑,不存在成“大我”而舍“小我”,因此,我认为对于他当时的行为来说还是有问题的,对于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都可能因惊慌失措而不能理智的处理问题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理解并不能掩盖他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存在问题的事实。
    我们都知道“范跑跑”事件之所以会引起社会上的掀然大波还是因为此人事后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了几句不温不雅的地震感言。在我看来,他的言语想要表达的核心意思是在自身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他会舍弃“大我”先保存“小我”,当然他的这个“小我”包括他和他的女儿,而且他也强调了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在那种情况下他来不及理性的思考怎么去实现自己的“大我”,而是出于本能去保全“小我”。因此,在我们这个把实现“大我”看作是人的基本或说是底线道德的社会主流们所不能容忍的,当然持主流道德观的人不能容忍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是教师的身份及为人子的身份,特别是连母亲都不救在我们这个社会是最不能容忍的,孝敬父母是我们这个社会崇尚了数千年的基本道德,这一道德的存在也是我们数千年来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在我们看来出于报恩的态度即使自己死也要去救自己的母亲,所以在他的博客的言论发表后几乎被一片骂声所淹没就不奇怪了。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教授在课堂上出了一道题,题目是“一生中你最难割舍的人是谁?”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在一所大学,在快下课时,教授对同学们说:“我和大家做个游戏,谁愿意配合我一下。”一女生走上台来。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二十个人的名字。”女生照做了。有她的邻居、朋友以及亲人等等。教授说:“请你划掉一个这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人。”女生划掉了一个她邻居的名字。教授又说:“请你再划掉一个。”女生又划掉了一个她的同事。教授再说“请你再划掉一个。”女生又划掉了一个......最后,黑板上只剩下了四个人,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教室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的看着教授,感觉这似乎已不再是一个游戏了。教授平静的说:“请再划掉一个、再划掉一个。”女生迟疑着,艰难的做着选择......她举起粉笔,划掉了父母的名字。“请再划掉一个。”身边又传来了教授的声音。她惊呆了,颤巍巍地举起粉笔,缓慢而坚决的又划掉了儿子的名字。紧接着,她哇的一声哭了,样子非常痛苦。教授等她平静了一下,问道:“和你最亲的人应该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因为父母是养育你的人,孩子是你亲生的,而丈夫是可以重新再寻找的,为什么丈夫反倒是你最难割舍的人呢?”同学们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女生平静而又缓慢地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孩子长大成人后肯定也会离我而去,真正陪伴我度过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对于这篇文章,这个答题的女生当时毕竟还没有为人母,如果她为人母了,也许她划掉亲人的顺序会有所改变。后来我看到这篇文章的回帖也有许多人对划掉亲人的顺序表示不赞同,不赞同的理由主要是父母有养育之恩应最后划掉,更或有人认为划掉自己也不应划掉自己的父母。而我当时的回帖却认为这个女孩的回答是真实的,人的生存是自私的,这一自私的本性可能在我们回答类似的问题时被我们平时所受的教育所掩盖而左右了我们回答的结果,而看看我们真实的生活呢?难道不是和这个女生的回答相符吗?即使是那些回答父母最后划掉或不划掉的人又有几个不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自己的生活而相对疏冷自己的父母呢?就此来看,那个范某人的搏客感言也是在反映人性真实的一面。
    我们说一个社会的文明发展不能脱离追求“真善美”,在我看来把“真”放在首位是有道理的,没有真的善是伪善,是缺乏基础的善,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是难以持久的。就拿养儿防老的传统来说,也是有违背“真”之处的,在以前的封建农耕社会,那些贪图享乐的官老爷们是不会过多的考虑承担老百姓的养老问题的,所以就以一种道德的约束来把这一社会责任转嫁给了老百姓,有道是“父母在,不远游”,因此,从子女的角度讲,这种道德的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自我人生的发展及自我人性的发展。当然,我并不是要主张一味追求自身的发展而不去关心关怀自己的的父母,而是不愿看到这种关心和关怀是出于道德绑架的压力而被动去做的,而更愿看到这种关爱与关怀是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发自内心的去想做的。从父母的角度讲,养儿防老的观念也是不可取的,养育子女教育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而不应放在养子防老的基础上,父母虽然赋予了子女生命给予了子女教育,但毕竟子女还是要去做一个社会人,他有权利去追求他需要的生活。我们现在的许多教育界的学者也多在推崇父母在养育教育上尽量去树立子女独立的人格,去培养子女独立思考的能力,独立生活的能力,让他能早日独立的生活及去独立追求自身的社会价值。因此,对于人的养老问题上要是以求真的态度就不能将此问题转嫁到家庭社会道德的问题层面上,而我们的政府也应该就人的养老问题考虑的更多一些做的更细一些。仅从此事上我们也可以看到以求真的态度对于我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诸多方面有着多么深远的影响。
    再看看我们社会的各个层面无不充斥着“假”,我不想在此就这个“假”作进一步的举例论证,因为这一点一个明眼人都会看得很清楚,我只想说对我们的社会而言,不能以求真的心态对待事物已成为了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危机,这个不能求真的心态也是有历史原因的,从两千多年来统治阶级独推所谓的圣贤之道的儒教而实际上却是在实行愚民政策鱼肉百姓的事实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假”是有历史渊源的,这个“假”也制约了我们数千年来社会文明的快速进步。
    因此,在对待“真”“善”“美”的态度上,我更看重求“真”,对于“范”的事后感言,我不想就他的言论内容是否触犯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去过多的评判,而更看重他宁可背负千夫所指也要说句心里的真话,我认为这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缺乏的,只有真正树立求真的心态我们这个社会才可能有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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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29 Jun 2008 19:08:49 CST 0
<![CDATA[关于“新加坡鞭刑”的讨论发表在头脑风暴群]]> .html    4楼:有个建议:抽在屁股上不如抽脸上.

  8楼:本也是为了说笑的,看了洞主的发言我却落了个哭笑不得了。说得真好啊:“士可杀不可辱”,抽脸上就知道受辱了,被人把衣服脱光了用鞭子抽屁股还不够受辱的?为了让社会不出现奴才,也为了让社会多造就些英雄,再次建议:将鞭刑改为杀头,或者自己去畏罪自杀吧!
     据说在新加坡还是有不少犯罪的,看来他们的刑法还不够严厉。刑法的震慑力还是不够高,罪犯杀得还是少了点,也建议:将判五年刑以上的统统改成20年,将判20年以上的统统改成杀头!那拿鞭子的像拍马屁似的只会抽屁股,抽脸上多好啊,人家就知道他是坏人了,看他以后还怎么犯罪!什么?受不得辱?那就杀杀杀!管那么多干嘛,多造几个英雄!
    那电视剧也是的,都什么年代了还亮什么刀啊剑的,不是找抽么!亮出核武器来,杀杀杀!不去杀,就是懦夫!不去杀,就是妇人之仁!
    为了遵循用杀头能解决一切牛鬼蛇神犯罪分子的真理,建议定下硬指标:全国每年杀人头100万,各县市根据人口比例分摊杀头额,由各县市一把手负总责,完不成指标的杀头!杀头适用范围各县市自己看着办,只要能完成任务,哪怕将偷只针的绑来杀了也行!对于治理犯罪总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人!杀杀杀!杀它个鸡犬不宁!杀杀杀,杀它个人仰马翻!杀杀杀!杀出男人的血性!杀杀杀!不杀我跟你急!

    观世间英雄何在?满眼底的男人尽是妇人之仁,唯吾独存匹夫之勇!那个叫泰森的小瘪三,也敢在老夫眼下称王,来来来,老夫与尔独挑300回合,你有铁臂铜拳,老夫有孟浩之气!惜孔孟之圣哉,独缺杀气!叹老庄之贤兮,少有作为!数英雄人物,还看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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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9 Jun 2008 11:45:59 CST 0
<![CDATA[关于是否应废除死刑的讨论(五)发表在头脑风暴群]]> .html    53楼:群主好!对于群主坚持死刑立场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想通过死刑的威慑让社会有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其实,在这一点上我们在此讨论的目的是相通的,在我看来就像对于小孩子的教育,父母打骂也好教导也好都是为了孩子好,但我们现在教育也在提倡对孩子的言传身教而谴责那些粗暴打骂孩子的教育行为了,却要在社会秩序的治理上去崇尚粗暴手段呢?
  在对于死刑的震慑作用上,我不仅认为死刑对于制止犯罪的震慑作用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突出,而就其震慑性本身是否应去张扬都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我的基本态度是否定死刑。在我看来死刑对于有行为动机的犯罪分子的威慑力是有限的,而大力去喧扬这种威慑力也更是不可取的,在我们宣扬的时候是只对着那些有犯罪动机的人吗?我们怎知道哪些人是有行为动机人而对着他们宣扬呢?显然,喧扬的受众对象是大众老百姓,是那些可能没有犯罪行为动机的人,这也就像那些粗暴的家长,不去注重对于小孩做事做人的言传身教,而是简单粗暴的威吓孩子做错了什么事就要得到什么样的严厉惩罚一样。我觉得这样做没有教会孩子怎么做事做人,倒是滋长了小孩子的叛逆心理,我认为这样的教育方式是不可取的,同样,对于向老百姓去喧扬死刑威慑力我也是认为不可取的。
  我们社会对于犯罪分子的治理方式采取的是劳教的形式,这也是国际惯用的基本方式,而死刑却在某种意义上说否定了这一劳教形式的重要,否定了劳动改造的价值意义,不对有过大恶行为的人进行劳教而是杀头。试问世上哪有绝对的恶人及绝对的善人?善恶之念也许只在一念之间,我们怎么能去断定哪些是真恶人改造不好了的呢?一个杀人未遂者心中的恶念未必弱与杀人者,一个贪污五万的小官心中的恶念未必比贪污五十万的大官不恶,前者容他改造后者为何不容呢?我这样说是在为那些大恶人开脱么?不是,而是因为不能为了私愤他们的行为而贬低了整个劳教形式的价值,之所以现在的劳教的效果不明显就是因为我们不重视劳教形式的管理,这种不重视的表现有的是看得见的也有的潜在的意识上的。而死刑也可以说是这种潜在意识的外在表现,所以从重视劳教形式上来说,死刑也是不可取的,毕竟绝大多数犯人我们采取的是劳教的形式。只有对任何人都采用或轻或重的劳教形式,才能从根本观念上统一对劳教形式的重要性的认识,只有在观念上提高对于劳教形式的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更好的去做好治理教化的工作。从受害人家属的角度讲,对犯罪分子是欲除之而后快的,从罪犯家属的角度来讲,又何尝不想争取给他改过从新的机会。

  废除死刑在两个方面纠正了理论逻辑上的矛盾,一是,统一了对于用劳教的形式治理犯罪分子的认识。二是,即杀人是犯罪行为,却用杀人的手段对待罪犯的矛盾。
  对于“天赋人权”等词不是我发明的,而是世界人权组织倡导的,我相信那些人中不乏有智慧者,而我至今也还没有找到能真正驳倒它的理论依据,就姑且先附和着赞同了。对与群主的“生命的尊重”的看法,恕我还没能去认真领会群主想表达的精神,不过倒是留意了几个关键词,如“信仰”啊,“理性”啊,“感性”啊,“客观”啊等等。所以就这几个关键词简单的说几句,本人对于事物的看法没有绝对的信仰,如果真的要为我的个人信仰找个答案,可能就是在讨论问题时追求客观理性的看问题,其实在生活中我可能属于感性那一类的,时有冲动之举,但似乎并不防碍我在讨论问题时站在客观理性的立场,在我看来,在对与废除死刑的看法上我是综合了很多利弊因素的,结合了死刑的不可逆转性(即使有一个人被错判,那这个人的生命由谁的生命来偿还?而我们的错判并不鲜见),也是结合了国际上倡导的和平人权人道等文明发展方向的,而且也是在看到有大部分没有死刑国家在犯罪的治理上和有死刑的国家比并不存在有什么缺失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我也说了,我并不指望国家马上来废除死刑,要废除死刑也不是说费就废的,要面对大量的现实操作问题,这也无疑又会是对刚刚稳定下来的政府在办事效能上的又一次挑战。但是,我们不能不先在理论上去对废除死刑的利弊上有所认识。古时候,皇宫里伺候主子的有太监,有人心里在想,把男人阉了做太监去伺候主子多惨忍啊,可他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那样说岂不是想给皇帝戴绿帽子么,他要是把这想法说了出来是要被杀头的,所以他知道建议废除太监制是不现实的,就像空中楼阁。所以,人们人们都打消了这一念头,对此事上思想意识也就麻木了,可是社会在文明发展,后来者总还是会有觉悟起来的人去争取废除这一不人道行为,事实也是如此,太监制已成为了历史,现在呢?有些想法可以说出来了,在我看来死刑并非是别的刑法不可替代的刑法,出于人道等等的诸多考虑,建议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可还是有人在说什么不现实啊,空中楼阁啊什么的,我只能对此无语了。
  对于“杀人者死这一观念在人的内心已根深缔固,说到底也是人们对于受害人生命的最大尊重”这句话,群主的理解可能有点断章取义了或者说并没看清我想表达的意思,这句话是针对前言“身体伤害的等价补偿性”来说的,既然没有去砍掉那个砍掉受害人手臂的犯人的手臂,那么“身体伤害的等价补偿性”就不应成立,而为什么要在杀人行为上实行“身体伤害的等价补偿性”以命换命呢?显然,是在给予了生命最大限度的尊重。如果在对于杀人犯采取死刑的态度仅仅是因为被害人家属的不平衡心理,而采用“身体伤害的等价补偿”,那么,那个被砍掉手臂受害人他心里平衡吗?为什么不用不人道的手段去砍掉那个犯人的手臂呢?显然,在对于剥夺人的生命与其它身体的伤害的态度上是有区别的,因此,相对于其他身体伤害,我认为是给予了生命最大的尊重。这样说不知道是不是好理解些。

  就说这些吧,在此话题上我想歇会了,大家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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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9 Jun 2008 11:39:41 CST 0
<![CDATA[关于“是否应废除死刑”的讨论(四)发表在头脑风暴群]]> .html    48楼:各位好!对于群主的言论,我认为大多对我的观点不具有很大的挑战说服力,如“这个例子是片面的。加拿大和中国国情不同,加拿大地广人稀,社会文明发达,文化和谐,国民教育程度高(是世界的留学生都愿意去的地方)。所以他们废除死刑后,谋杀罪率呈下降趋势是自然的。”如“这个例子更偏颇了。一国的国情是发展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1982年,社会改革才刚刚起步,中国社会仍旧是朴素、简单、贫穷、保守的,犯罪率低那是肯定的。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社会的钱多了,有了穷人富人了,各种市场经济的腐败产物来了,思想文化放纵、复杂了,堕落的东西多了,自然而然犯罪率肯定要上升,而且那段时间应该是我国犯罪率上升的高峰期。”在我看来群主分析得很透彻,不过也正是我想表达的意思,那就是死刑的震慑作用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突出,能在预防及治理犯罪上能起到较大的决定作用,而更应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法制的公正严明等等上下工夫。因时间关系我就不对我认为不具有挑战性的言论去一一指出了。我也对一些问题作出了我的明确的看法,多说也只是口舌之争,对论题的讨论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而只对我认为对我的观点具有一定挑战说服力的言论作下分析。
     群主言
“何况,死刑不是说为了要怎么怎么泄愤,死刑一是为了还被害者和其家属一个公平(试想你的亲人被罪犯残忍的杀了,而那个杀人恶魔却在监狱里自在的活着,隔着铁窗冲着你笑,而监狱对他又没太大的杀伤,因为反正这种人渣进不进监狱都是一团行尸走肉,那么你的心理会怎么想,你死去的亲人在天之灵会怎么想?),第二更是为了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所有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可以说是剥夺一个人渣的所谓“高尚的生命”的帮凶,但我们挽救了无数因为这些人渣的存在而受到生命威胁的人们,我们为死者及其家属讨回了公道,难道我们不是正义的吗?什么是真正的高尚,什么是真正的残忍,希望大家站在被害者和所有无辜的人的角度考虑吧!”
     在我看来群主此言正是本论题需要讨论的核心,也是自今法学界对于废除死刑已达成共识却民意不允的民意所在。将心比心的说,对于亲人被罪犯残忍的杀害,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和所有的受害者亲属一样,我也希望让犯罪分子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也不能让我解恨。但同时也可以明白的告诉你,给我一只枪或一把刀去杀那个已认罪伏法的犯罪分子我也未必能下得了手。之所以恨因为人是感性是自私的,之所以下不了手,因为人是理性的。从懂事起就受到杀人是最不人道的行为的教育。也许那一刻我还是扣动了扳机,只能说自私的感性淹没了我的对于生命尊重的理性。之所以此刻感性能淹没理性,那是因为中国自古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之说,此观念已根深缔固,本人亦概莫能外。“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讲究的是对受害人等价补偿性。一个犯罪分子本想去杀一个老实人的,没杀成,只把受害人的手臂砍断了,被抓后没去斩他的手臂,判了十年出来了。另一犯罪分子本只想去教训一下作恶多端的受害人的,却在相互的打斗中把受害人杀了,被判了死刑。那么是否遵循了等价补偿性的论调呢?要是遵循等价补偿性,是不是要去砍掉那第一个犯人的手臂呢?如果对于身体伤害的补偿论是不适用的,那么对于死刑的伤害的补偿论却要大行其道呢?那就是杀人者死这一观念在人的内心已根深缔固,说到底也是人们对于受害人生命的最大尊重。在对于人的生命的尊重上,我们是不会去考虑那个受害者是否个人品质有问题的,他被人非法剥夺了生命就要去给他一个生命的补偿(即使受害人也有血案)。那么,为什么却要在执行死刑的观念上去强调犯罪分子的个人行为品质呢?如果受害人也有血案被非法杀了可以讨公道,那么又有谁来为杀人犯的生命被剥夺来讨公道呢?显然,在披着法律公正的外衣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在理论上是存在着矛盾的。
     那么再说说对于受害者对于补偿的期待值,每一个要求法律主持公道的受害人或代表应该都有一个对于受害补偿有一个起码的补偿期待值的,这一期待值是法律沿用的惯性,也就是说受害人的最底补偿期待值是受前期同等受害的人所得到的补偿所影响的,那么在一直沿用死刑的今天,被害人的亲属要求将杀人犯判处死刑的期待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看原先还有很多不人道的刑法后来都取消了,和那时同等受害的人现在并没有和那时的受害人一样去期待要求对犯罪人实行不人道的刑法,可见,补偿期待值并不是不可以改变的,那么,对于受害人对于将犯罪人执行死刑的期待也不是不可以改变的,可能在短期有较大的不适应,长远来看,加强普法知识的宣传,民意的不满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作为一个刑法的制定并不是完全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的,而是会就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的进步方面进行诸多综合考量来制定的。和诸位一样,对于包括那些社会杀人/贪污在内的所有犯罪行为我是深恶痛绝的,但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讨论上是不应过多掺杂自私的个人情感的,因此,在对于死刑的态度上,我认为死刑是不人道的行为,从某种角度讲是社会对于人的生命的藐视与否定,是古时战乱年代采用的简单残酷手段代替社会深化治理的行为在今天的延续,是暴力报复的表现形式,是违背现代文明倡导的人性人道人权的行为,取缔死刑会在社会根本上对于尊重生命的崇尚,甚至对于人类的战争观有着深远的影响。
      时间关系,可能表达得不够详尽明了,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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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9 Jun 2008 11:33:12 CST 0
<![CDATA[关于“是否应废除死刑?”的讨论(三)发表在头脑风暴群]]> .html    34楼:这的确是个较严肃的话题,本人也不喜谈这个死字,因此本想就此论题先歇一会,让自己轻松一下,可看到群主等对此讨论这么高的热度,且对本人言词提出了些许疑问,所以再来和诸位聊上几句吧,总之不求能与诸位达成共识,只求能尽我所能的将我想表达的意思说的清楚一些吧。
    对于刑法的威慑性本人是这么看的,死刑,酷刑,监禁等对罪犯的治理手段都在预防犯罪方面具有一定威慑性,但也有专家在死刑的威慑性对于预防犯罪是否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突出提出了质疑。有资料表明:“如加拿大,在1975年,也就是废除死刑的头一年,谋杀罪的比率为每100,000人中3.09人,但到1980年即下降到2.41人,1999年,也就是废除死刑后的第23年,下降到1.76人,比1975年低了43%.相反,我国的情况表明,增加死刑的适用也并不能导致犯罪率的下降,例如:我国的伤害罪1982年全国发生20298件,1983年增设死刑后,1993年伤害案件增加到64595件,增长3.18倍;重大盗窃案1982年发生14404件,1983年对盗窃罪增设死刑后,1993年增加到301848件,增长20.66倍。”。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古有“以死相谏”者,“有民不畏死,耐何以死惧之”之说,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心态无不是在否定死对于某些有行为动机的人的威慑作用(包括犯罪动机)。所以,从事例及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死刑的威慑作用并没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突出,尤其是在藐视生命的社会,在我看来从某种角度来说推崇死刑也是在藐视生命。
     刑法的严酷性威慑性是不是刑法取舍的唯一重要标准?这一点如上所述我们没用去沿用那些古代酷刑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现代文明的法治是倡导讲求人性人道人权的,这在全世界已有了广泛的共识,依我看死刑与三五年甚至终身监禁等在对于人道人权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天赋人权,人的生命权是人权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生命的存在一切人权枉谈。而披着正义的外衣去剥夺人的生命无疑是对天赋人权的莫大讽刺。所以在这一点上就不能以刑法具有严酷性威慑性而作为死刑取舍与否的重要标准依据。
     本以为在执行死刑后对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上与诸位有点共识的,不想罗嗦的,看来还得就此说几句了。群主言对此自己没什么负面的心理影响,那好,给你一个正当的理由,也给你一只枪或一把刀去把那个绑着跪在地上的死囚杀掉吧,就像杀只鸡杀只鸭,那个跪在你面前的等待你结束生命的人是你的同类,他已认罪伏法,却让你去背负杀人的心理阴影。还有那些围观的看热闹的,如那个阿Q看了说,枪毙没有杀头看得过瘾,是啊,那些围观者看得乐了,可觉悟起来的人看到的却是,人的暴力报复心态的滋长及社会对于人生命的麻木与人性的冷酷!侩子手,所谓的代表正义的职业杀人者,按说职业是多么崇高,可在让人们乐了后却只获得异样的目光,就像“鹰犬”“走狗”等词一样被古今中外的文人绑在了贬义词的枯树上。我们看那些美国反映人性的战争大片,有多少老兵在战后回到现实时表现出了心理上的变态,一是有暴力倾向,二是有杀人的负罪感。可见无论你发动战争的理由是否正当,采用暴力手段都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在那一枪射进罪犯身体的时候,不是代表政府代表人民群众的吗?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民群众都成了杀人行为的帮凶,没有负罪感?我只能说社会人性的麻木与冷酷!只能说是人的暴力复仇心理掩盖了人的良知!当然这一心态有它的历史原因,在一个刚刚摆脱饱经战乱的国度,人们有较强的暴力报复倾向及对人生命的麻木冷酷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以为在社会文明发展的今天人们是该觉醒的时候了!
    一个社会的法制观要追求严明而不应追求严厉,社会风气的治理要注重教化而不应注重暴力震慑!
    一个政府在废除死刑与否的考量是多方面的,也有它的历史原因,就我国目前的形势,要取消死刑可能在操作上还有差距,可我们可以看到高院已收回了死刑的复核权,也表明了国家提高了对死刑判决的谨慎态度,以此发展,最终即使保留死刑也不会轻易采用,更不会去张扬死刑的威慑性严酷性。而更多的会去在法律程序的严谨上下功夫,在增强国民法律意识上下功夫,在国民素质的提高上下工夫!

  顺带对新加坡的鞭刑提出一个小小的疑问:据说新加坡的女人是不受鞭刑的,那么与新加坡的男性对比是不是新加坡的女性比别的地方的女性犯罪就更猖獗些呢?所以又有下一问:到底是人家执法严明还是有鞭刑的缘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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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9 Jun 2008 11:29:10 CST 0
<![CDATA[关于“是否应废除死刑”的讨论(二)发表在头脑风暴群]]> .html   25楼:洞主及楼上诸位好!对于死刑废除与否的利弊问题本人已在17楼表明了我个人的态度。继观洞主言也表诉了你不同的看法,对于你不同的看法,我表示尊重,这一论题本就是很有争议的社会问题。在我看来洞主的言辞在逻辑上仍有较多不严谨之处,因时间关系,恕我不能尽友之谊去一一指出,而只就本论题的核心问题再作一下补充:

  一是关于死刑的威慑力的问题,死刑的威慑力是值得肯定的。据说在古代除了死刑还有许多酷刑,那些囚犯有很多因受不了酷刑的折磨而求速死,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那些酷刑比死刑更具有威慑力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出于威慑力的角度我们是不是要再去沿用那些酷刑呢?事实上我们没有去沿用可能也是出于人性的角度吧。没有去沿用那些酷刑,那么死刑无疑当之无愧的成为最具威慑力的刑法。在此我不也想再去分析这一威慑力对于那些没有犯罪动机的人是否构成某些心理上的或者说对于他们的生存权及世界观的一些负面影响(在我看来没去沿用酷刑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而只说说死刑在不可逆转性上的一点看法,我们看严打时期,为了震摄犯罪行为,很多罪犯被加重了量刑,后来社会治安好些以后,又对这些加重量刑或改造较好的罪犯实行了减刑,如果这一措施是对的,那么是不是对那些量刑过重被判死刑的罪犯不公平呢?

   二是废除死刑是不是在对罪犯手软放任自流呢?对这个疑问我们可以通过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与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做下比较来找答案。当然,我不是此行中人,没有这方面相应的证据或数据。但也似乎没见有关这方面的报道说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就比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治安更乱或者说有更多的罪犯在逍遥法外。

   如果死刑的废除与否对于犯罪的治理影响不大或没有影响,那么我更关注执行死刑后对于社会文明发展的潜在负面影响。死刑的成立有它的历史原因,但在社会文明发展的道路上,死刑无疑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作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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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9 Jun 2008 11:24:06 CST 0
<![CDATA[关于“是否应废除死刑?”(一)的讨论,发表在头脑风暴群]]> .html      12楼:观洞主言:“人家可否有这么多“飞车抢夺”,是否有这么多“挪用公款”,是否有这么多“携款外逃”?”我倒有疑问了,试问人家没这么多“飞车抢夺”没那么多“携款外逃”是杀的结果么?既然人家没动辄叫杀,那么显然不是。对罪犯言杀动杀何其易!然简单的叫杀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只会突出杀的重要而忽视国民素质的引导,只会是突出暴力强权治国而忽视人心向善的示范!

 

     14楼:“不错,不是杀的结果。但是,却是人家社会规则适宜的结果。”窃以为一个社会要借助杀来维护秩序不能不说是一个社会的悲哀!所以树立强有力的民主监督机制比去突出杀更重要也更迫切。在一个官官相护的社会,对于官僚的贪腐行为,不要说杀,就是够判三五年罪行的(补充一下,如果要硬将三五年等提升到杀才能引起社会对这些罪行的重视,我不能不说这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存在很大的缺陷),都有多少仍在逍遥法外,说是官官相护同时也是在官官相斗,那些被揪出来的大贪大腐有几个是老百姓民主监督揪出来的?此处人民当家做主的优越性在哪里?又有几个不是权利斗争的牺牲品倒霉蛋?倒是让那些漏网之“鱼”更知道趋炎附势的重要了!也更知道将贪腐行为做得更“巧妙”。这还是法律框架内的,那法律框架外的呢?由于官风的败坏,多少为了所谓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堂而皇之的大肆挥霍老百姓的血汗钱?不比那些贪官贪污三五百万可恶?能杀解决吗?至于老百姓犯罪就不想多说了,事实上法律也是在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有些跑题,就这一论题本身来说,本人不是法律工作者,可能对此看得不够全面深入,没有发言权。作为一个社会人,我认为尊重生命的理念是正面的,不能因为别人犯罪而左右我们对于尊重生命的看法,有时候一个政府推重杀的负面影响是潜在的,可能会浅移默化的影响到人心理的各个层面。我们看到即使是一些执行死刑的国家也在死刑的执行方法上费尽心思,也无非是让受刑者少受痛苦,这也算是在尊重生命的意识上做些补救吧。

 

地址:http://group.bokee.com/group/subject.40200.12120303411217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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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9 Jun 2008 11:19:25 CST 0
<![CDATA[答“自我文化贬低”(二)]]> .html  楼主言“一个抛弃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得一身洋人品德的中国人,假如在国内妄自尊大的话,叫花子都比他活的更像中国人”,我在想外国的骑士、绅士、武士和牛仔就可以站得好好的,惟独我们国人一去学在某些人的眼里就站不起来了呢?难道是我们的基因低人一等?我们在说树立本土文化目的是什么?难道树立国人的自信心不是其目的之一?如若打着所谓民族自尊的幌子而去贬低虚心去学别国文化的人,那么我倒觉得这实际上是那些民族自卑心态的表现,是不开化的表现,是对“贬低本土文化”的矫枉过正。以这样的心态去看待“贬低本土文化”,那么他的结论必然缺乏客观性缺乏坚实的基础。没去学洋文化的国人不一定就真的具有中华传统美德,去学人家洋文化的也不一定就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抛弃了。每个人的追求不同,人家虚心去学洋文化有模有样的回来了,给我们的传统民族文化带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们不去鼓励也就罢了,何来将此等人贬低得如同叫花子一般?我赞同洋文化也不一定都是好的都是适宜为我们所用的说法,但好的不好的我们可以去作一定的取舍,而不应当去贬低虚心去学别国先进文化的这种精神吧?

 就性格而言,了解我的也许会说我这人坦率直诚,不了解的也许也会说我牛皮哄哄的在此哗众取宠甚或妄自尊大什么的,那么对于那些学了洋文化的回来妄自尊大是不是我们也缺乏更深的了解呢?是不是人家直言不讳的风格让我们一时不习惯呢?就算他妄自尊大吧,不去理他,在中国的地盘他能大到哪去?

  “巴西足球踢得好,人家没有贬低自己的本土文化”,换句话说人家没有贬低自己的本土文化正是人家足球踢得好,那其他国家呢?不知有多少国家的球员去巴西去学球,那么,那些国家的人都在贬低自己的本土文化?那巴西的教练/球员有那么多不在自己的国家执教/踢球而去别的国家去执教/踢球谋生又怎么说呢?按我们一些人狭义的“本土论”去理解是不是就成了卖国贼或是外国人的狗奴才了呢?足球我们不行没民族气概我们不说了,那就说说乒乓球吧,说到乒乓球国人可谓牛吧?可乒乓的起源却是欧洲的某个国家啊,说到底也不过是泊来文化罢了,可现在一说起乒乓球谁会不想到中国而会去想曾经起源的那个国家呢?可按楼主言我们的那些乒乓球队员是站不起来的或者说站不高。怎么讲?一,是洋文化或说是洋品德,是泊来品自然带有洋品德或洋文化之嫌了。二,在国内枉自尊大,是泊来品却在国内自谓为国球,人家记者要问起奥运会或世锦赛什么的目标是拿几枚金牌,教练必答:“有多少拿多少”,真是牛皮哄哄。三,是否“抛弃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未可知,对此本人没做过调查也没见到相关的报道,不过据本人观察球员的球品球德及其他方面的素质与外国球员大同小异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不过有些不是国家主力的或是退役的球员有些跑到国外去充当别国球队的主力去了。因此,对我国的乒乓球运动员的结论是不如叫花子。

 对于洞主的某些观点我也不是都不赞同的,可能是喜欢挑毛病的缘故吧,这也算本人的毛病之一,我更多的是对我不大赞同之处提出我的看法与诸位交流。和洞主及诸友在此交流是件很畅快的事情,虽然时有偏激偏颇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交流的过程中在所难免的,我想不会在以后的交往中存在阴影的也不会在彼此的心中有所芥蒂的。

 我不喜欢某些人故作高深的来上一两句似懂非懂的话(个人喜好,不求苟同),倒是比较欣赏洞主的议事风格,直率豁达,这样更便于大家参与交流,击出火花。当然对于洞主的其它一些观点本人仍存在不同看法,在此暂作保留。本人的观点也难免流于主观,也不想过多的去对某些文章去断章取义的玩些文字游戏,为自己的挑毛病的一己之好,逞己一时之快,而去堵碍大家的思维连续性,影响群员踊跃发言的积极性。本人亦俗人一个,也想多获掌声少受贬评,推已及人亦然。

 

  此篇为本人头脑风暴群的相关话题的讨论发言,因自感入博以来疏于体惰,博文欠收,故将一些博群里的讨论言稿作了下增校后收藏,以充库存之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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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23 Apr 2008 12:32:31 CST 0
<![CDATA[答“文化的自我贬低”发表在头脑风暴]]> .html
 
 

 

 

 

   向洞主问好! 对于楼主言“一是我们的教育,五千年的文明,我们连皮毛也没教;五千年的历史,我们也只教了皮毛。”对此我倒觉得不是我们是教了五千年文化的皮毛还是教了五千年文化的身子骨的问题,而是所教所学的传统文化精神融入到我们的精神里去了没有。我们现在去学去研究古人的学问莫不是为了做学问或是充实一下肚里的墨水,而真正把古人的智慧融进自己的精神里的又有几多人?更莫说是现在的应试教育所教的了,学子们去学也更多的是去应付答卷罢了。

 

  说到对“自我文化的贬低”,之前我有幸看了群主推荐的“大国的崛起”的视频。尤其关注了日本国的崛起。日本以前也是崇尚我们汉文化的,然而在见到我们这么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所创造的文明在帝国主义的铁蹄下不堪一击时,即转向去学习西方的先进文化,从而实现了日本国在亚洲的崛起,现今的日本经济在世界上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当然他们到西方去学习先进文化的目的不是为了去宏扬西方的文化,他们是带着民族精神去的,是带着强国梦去的。

  对“自我文化的贬低”是我们当代人引发出来的问题么?显然不是。从我国近代史上被西方列强侵凌的那一刻开始,对“自我文化的贬低”也在开始酝酿中了,再看看随后出现的政治文化名人,如孙中山,鲁迅等等名家,无不是受到外来文化的启发,针砭时弊,深刻揭露传统文化的缺陷。在新中国成立后“文化大革命”破四旧等等更是将传统文化好的坏的统统打入了死牢。这也正是传统文化此后一蹶不振的原因所在吧。

  我不赞同对我们传统文化的自我贬低,当然也不愿看到我们的传统文化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从我们的近代史的被别国列强欺凌的现实及日本国转向西方国家学习而崛起的事实,可以清楚的看到我们的传统文化存在着诸多不足。但是几经民族战乱几经文化浩劫,现今我们的传统文化仍在被国人津津乐道,也在逐渐为世人所关注,也不能不说我们的传统文化具有着无限的魅力和强大的生命力。据说在联合国总部有条标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我们祖先留下来的老话,对于国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吧,可见我们的传统文化内涵正在逐渐为世人所接受。

  再说说传统文化的没落仅仅是对“自我文化的贬低”造成的这么简单么?看看我们的地方戏剧(包括京剧),京剧等传统的地方剧种曾有过辉煌的历史,在电影电视出现以后,现今已处在青黄不接几近没落的边缘,我们不能说这样的现状是“自我文化的贬低”造成的。我们看央视辟出专栏即央视11台曲艺频道,来推广各地方曲艺节目,应当不能说是在对“自我文化的贬低”吧,而是在宏扬传统文化吧,然而效果如何呢?除了有些上了年纪的或是有这方面爱好的以外,中/轻/少年均关注的人不多。难道京剧在现今社会没有可取之处了吗?在我看来我们的传统的戏剧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首先说唱词,我们的一些传统剧种的唱词都是很考究的,经过历代艺人及曲艺文人的传扬,其考究程度几乎不亚于一些书本上的名人诗词。再者唱功,各剧种及各家各派的唱功也是极为讲究的,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自是不比现在流行的歌手逊色了。对历史事件的表述及历史人物的刻画也是有独到之处的,不是乱来的。每一剧目也是有着深刻内涵的。对我们了解历史感受中华历史文化精神都是有裨益的。然而,有这么多的可取之处却要处于没落的地步了。因此,我觉得我们的传统文化艺术不能仅现于口头上的宏扬还要懂得使其融入商业运作之中。毕竟搞艺术的人也要吃饭,国家在这方面的扶持资金也是有限的。作为国粹京剧可能可以得到国家更多的支持,可是一些地方剧种呢?前不久看本地电视台播放的讲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节目,本地有个地方剧种叫“荆河戏”,解放初期都还比较红火的,很有群众基础。做节目请来的老艺人说后来国家扶持地方剧种时只有一个剧种名额,本地文化部门选择了“汉”剧,因此“荆河戏”就此沉寂下来了,老艺人是最后一代传人,在谈到自己一旦作古“荆河戏”就可能失传时老泪纵横,说恨不得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里拿出钱来补贴学生让学生来学戏。后来老先生也唱了几句“荆河戏”,在我听来还是很有特点的。难怪曾经那么红火。

  我们的传统文化艺术曾经红火过,不是因为其一味的迎合统治阶级或上层人士的喜好而只登大雅之堂,而是其也能够受到大众老百姓的喜爱雅俗共赏。旧时的戏剧也是离不开商业运作的,因为戏子唱戏也是为了赚钱生活,和现在的歌星影星没有什么区别。解放后这种商业运作一度中断,致使传统的戏剧没有得到很好的繁衍。当然,如前言除了商业运作的中断,对于整个历史文化的中断也是主要原因。

  文化艺术不能脱俗,不能不深入生活,曲艺相声小品电影电视剧等等亦然。

  文化不能脱离追求真善美,这是文化真正的内涵。传统文化应亦如此,如若传统文化有脱离追求真善美的,我们不去吸收又何妨?真善美的概念是随着时间变动的概念,那么,说到底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要能为当今社会国情所用。古人云:“生乎今之世,反(返)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也。”我在想要是我们古人中的智者有幸来到当今的社会会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作何感想呢?

  我们呼唤当今社会精神文化的树立,不是去照搬西方的,不是照搬古人的。我们呼唤的精神文化是要符合当今社会国情的。

 

  不好意思,头脑不好使了,写着写着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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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18 Apr 2008 00:00:00 CST 0
<![CDATA[答“文化的方向(二)”发表在头脑风暴]]> .html  

  所谓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者昌逆者亡,何为顺?何为逆?我们可以把目光放远点,视角看开点。逆流为上,上的方向在那里?为何要逆流?如果我们把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看做是文化的方向,虽然我们已有的历史文化有些让我们有逆流之感,但总的来说这一方向是顺流的。我们文化的总的方向应当吸收世界文化的精华!固步自封,不去看清世界文化的发展方向必将自取灭亡.

 

  什么是世界文化?难道中华的传统文化不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道义二字可能各国的说法不同,也无非是人性的真善美,每个国家可能都有灰暗的一面,但总的来说真善美的东西还是受世界人民推崇的,也并非哪一国的专利,只是存在些许差异罢了。 

 

  我们在研究外国的文化,同时也能看到外国人在研究我们的文化,这可以说是在相互间开阔视野取长补短。我们可以看到外国人到中国来学习汉语文化,也喜欢来上几句孔子老子的经典话语,我们的孙子兵法等等也一度受到国外某些国家的推崇,但我们不能因此说人家把自己的东西丢了,而是认为人家的文化内涵更丰富了。

  我在别的群看过一篇文章,讲的是国外某个民族的女性均以长脖颈为美,打小就在脖子上戴铜环,一圈一圈的叠加,下面的铜环落在肩胛骨上,上面的顶在下颚骨,以此来增长脖颈,我看到那些女人长期戴那么重的环,身体都变形了。在我看来那样不知有何美的,可那也是当地人的审美文化。。。。

  我国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当然不会全是槽粕了,全盘否定我们的文化传承注定失去我们宝贵的个性的东西,我们几千的文化历史所蕴涵的哲学思想,我们的古人在琴棋书画等方面流传至今的高雅艺术都需要我们去总结和吸收。但我们看文化的方向有必要把眼光看得远点,视角放得开点,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审美观价值观不至于僵化,才能更好的丰富我们的文化内涵。才能真正的在世人面前闪亮我们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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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24 Mar 2008 12:03:58 CST 0
<![CDATA[答“我要活(二)”(发表在头脑风暴群组)]]> .html     讨论农民工或农民的问题不得不先谈下城市,城市是人类发展之初商品交易的集散地,逐渐发展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至今城市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象征。相对于农村人们在城市交通更便利,购物更方便,文化娱乐更丰富,在城市人们更容易享受到人类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成果。所以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必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也理应成为我国目前的发展方向,不能因为有可能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而永久的剥夺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去同样享受城市文明成果的权利。而更应想办法去解决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个人以为我国的发展方向应打破以往的农村人口一亩三分地的小作坊经营模式,一亩田现在仍然产不了万斤粮,也不是靠所谓提高粮食价格就能让农民富起来的,因此农村必须实行较大规模的产业化经营。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与城市人口融合那么他们的生活重心也在城市,以后将不是农村人口到城市来打工而是城市人口到农村去打工。

  那么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势必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就业问题,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不要说是解决农村人口到城市的就业,就是解决当前的城市人口自身的就业都存在较大的困难。这也是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人口众多带来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去看看同样人口众多的日本的从业人员分布结构,日本国是将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结合得较好的国家之一,至今仍在崇尚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传统,在我看来这是符合男女的心理与生理特点的,也是符合日本国人口众多的国情的。在日本女人结婚后基本上都是在家相夫教子做专职的家庭主妇,借助婚姻这一特定关系得以很好的维系自己的生存,从而使从事社会主业的从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减轻。由于社会生产技术的进步,并不会因为家庭主妇没有从事社会主业而降低社会生产总值,也就是说没有降低社会生产总值使得从事主业生产的人员的收入比妇女也从事主业时的收入要高得多(男人能养活自己的女人)。我们都知道人浮于事的弊病,所以反而因从事主业的人口减少而促使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使得他们的生产技术与管理方式更具有国际竟争力。而专职的家庭主妇在家相夫教子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家为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等等精打细算,买什么东西好怎么消费等等,也促进了消费及不断的提高消费的层次水平,这也是在促进主业的生产进步。据说日本的离婚率在世界上来说也是很低的。那么再来看看我们的社会从业人员情况,没有吸收到西方的文化底蕴也没有西方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却把自己的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文化丢得差不多了,男的女的都去拼命的打工上班,由于从事主业的人口多生产效率也低,生产总值没因从事主业的人多而提高多少,所以做工的人工资也不高,也都在喊活得累,生活上也是一团糟,家庭的打理,做饭问题,子女的养育问题等等出现诸多矛盾,离退休的父母也不能安享清福还得为成年子女的这些问题操劳,一代一代恶性循环。因为家庭生活文化的缺失,即使是下岗的女工也要么是急着找副业要么就是整天泡舞厅打麻将等等,很少有中规中矩的在家做家庭主妇的,因为男人赚的钱不够养家啊,对生活没信心不出去玩玩在家还不闷死啊。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就是说让我们的女人都回家来当家庭主妇来缓解社会上的就业压力呢?当然以前曾有专家学者提出来过按日本的家庭模式来发展,至今没见执行显然就目前的国家的形势很难行得通了,至少目前提出来的人起码会被女人骂得狗血淋头的,所谓男女平等嘛,看看现在的女孩男孩都在崇尚中性化了,对此还能说什么呢?

  说了这么多好象又扯远了,那么再回到农民的话题,从上面的言论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上从事主体产业人员不应过多,过多造成的人浮于事的后果将影响生产技术的发展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农业做为重要的社会主体产业显然不应从事的人员过多了。所以我们要加速其他服务型产业的发展,这就需要文化底蕴的支撑了,比如文化娱乐产业,比如家政文化,比如体育文化,比如城市环境卫生等等的管理,比如旅游文化,比如各种类型的服务业等等等等,让这些文化的发展所形成的产业来吸收更多的原来从事主体行业的人员,来实行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从事主体产业的人员减少了,但主体产业的生产总值并不会因此而减少,反而会因为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而让更多的人有钱消费来促进主体产业的发展,使主体产业的生产总值得到提高。而更多的人从事其它的服务行业就会使得我们的社会更繁荣,生活更多姿多彩,人们的文化娱乐会更丰富,家庭生活更井井有条,会更多的去参于体育活动或去欣赏体育比赛,城市的卫生状况及生存环境会得到更大的改善等等,所以同样的人口由于社会分工的多样化使得社会更繁荣更进步了,这不仅要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也要有文化底蕴来支撑。

  不知道上面的话和农民的问题沾上点边了没有,暂时说这么多,农民问题是个大话题,涉及的范围很广,不是几句话说得清的,改天再来于大家进一步讨论。

  本人学识有限,疏漏和有误之处还望众友指正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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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24 Mar 2008 10:52:54 CST 0
<![CDATA[答“我要活(一)”(发表在头脑风暴群组)]]> .html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可能的话倒是喜欢在山高水远的地方安家落户享受与世无争悠闲的生活,一口饭一杯水除却万千烦恼丝。但我们在此讨论的是国家的发展以及人类的进步方向,如果我们的祖先也是倡导某某某某足已的话,那么可以想象我们可能还是身上围着树叶树皮在野外打猎呢。所以人类追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潜在欲望是人类发展到今天并迈向明天的动力,也理应成为当今社会意识的主流。也许若干年后人们会意识到与世无争的田园式生活更适宜人类在地球上生存,但就目前的强烈社会竞争的状况来看似乎还不现实。

  从人类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落后就会挨打,所以我们要进步,要发展国家的综合实力。我们看美国的发展,正因为其拥有坚实的综合实力,发达的机械化工业,遇到战争时可随时投入军需品生产,在一战时为欧洲等国贩卖武器弹药大发其财并逐步登上超级军事大国的地位。因此要强国不受人欺负就要发展国家的综合实力。而综合实力的提升是靠经济带动的。

  那么也在此粗略讨论一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一谈到经济人们总喜欢去讨论股票/物价等等(包括一些经济学家),我倒觉得这些只不过是表象罢了,是在舍本求末。现在也有人在说我国的经济过快了过热了,真是这样么?对此我不敢苟同。说此言者无非是说投资过热,需求消费跟不上。再者是说能源及环保措施跟不上。这能算经济过热么?我认为简单的说国家经济是人们进行劳动成果交换的总量。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是说香港富豪李嘉诚有一次不小心将一元钱掉进了下水道的井盖下,他请一位服务生将那一元钱帮他拾了起来,并因此付给了服务生10元的小费,旁人见了不解的问他为什么为了1元钱而要去付10元的小费去拾取呢?他道:“1元钱掉进井盖不拾起来它就不能参与促进社会经济了,这是对社会的浪费(原话记不清了,大意如此吧)。”可见一元钱的价值在于它的流通,只有货币流通起来,才能促进人们的劳动带动经济。所以人们通过劳动以货币的形式互相交换劳动成果,那么这个交换的量的大小可看作经济的状况了。那么因为需求不足造成的投资产业发展停滞不前显然不应视为经济过热了,那能源及环保措施跟不上也只能说明我们在能源上要加快开发在环保措施上要强管理,也不能反映出是经济过热了。看看我们的老百姓就那么点工资勉强度日,能算经济过热?我们说要拉动内需,可有钱的去投资抄股了,没钱的也想存几个钱或为子女读书或为买房或为以后有点保障,那么拉动内需岂不成了空话了?据说美国人买个电视机都可能是在银行按揭的,为什么,因为人家在许多方面都有社会保障且有崇尚消费的文化底蕴在支撑,所谓产业链条一活皆活,内需带动了各产业间的相互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了才能促进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再去赚外国人的钱,步入良性循环。国家有钱不可能去买电视机买空调买衣服来带动产业的发展,但可以为老百姓在社会保障上加大投入,使老百姓有点闲钱敢去消费,因此带动的经济发展国家也会获得更多的税收回报。在这次的两会上可喜的看到国家有心在这些方面加大投入,如保障九年义务教育,筹建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老百姓的基本医疗保障及农民的养老保障等等,只但愿能落到实处!

  在此又发表了一些个人的浅见,疏漏或有误之处还望众友指出并探讨,时间关系还没对主题农民工延续我的看法,改天再来与各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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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22 Mar 2008 00:04:19 CST 0
<![CDATA[爱之门]]> .html
 
 

心中的爱啊,

闭在梦乡。

心爱的人儿哟,

可在路的前方?

 

敲门的人儿哟,

真想,

为你把门儿开。

心中的爱啊,

你说,

开还是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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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27 Feb 2008 09:22:10 CST 0
<![CDATA[答“文化的方向(一)”发表在头脑风暴]]> .html     大凡楼主发帖讨论总是会抛个“砖头”的,正所谓“抛砖引玉”。见楼主连发2帖均未见有“砖”抛出,未引来“玉”音也就不奇怪了。本人正好路过,不忍楼主心生“悲哀”之感,假此“越俎代庖”扔块“砖”吧。

  我们常说“政治/经济/文化”,可见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在被“名利”主导社会发展的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摆在头牌应是理所当然了,我们把“文化”摆在第三,也可见其重要性了。应当说“文化”是“政治”“经济”“生活”等社会现象的综合反映。

  在我看来“政治/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文化”的方向似乎可以看作是不争的事实了,前几天看一位文友发的帖“一百年文学的反思”,文章感叹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鲁迅”等等文学名家站在历史潮头的搏浪开创精神现今似乎已难觅踪迹。无可否认文学也是一种“文化”,其也可看作是反映“文化”的工具。如果说文化是受“政治/经济”影响甚或制约的,那么“鲁迅”等等的精神在当今社会的绝迹或者说没有受到主流文化的推崇也就不难理解了。现在是和平发展时期,谈得更多的是社会的和谐稳定,有些声音过于尖锐刺耳是不会被社会主流推崇的。影视也可看作是一种文化,影视作品就其思想性而言可谓是文学作品的延续发展,其形式似乎更直观更容易让老百姓接受。看看我们的影视作品“清宫”戏一浪接一浪也似没完没了的了,也甚得以古讽今,借古事来针砭当今时弊的美誉。但观之未必然,剧中人物忠奸也罢终究未能摆脱甘为王治的奴性思想。其中脸厚心黑耍弄权术的所谓高明手段,也成了某些人津津乐道之资,背里暗暗效仿之道。而其所谓大快人心的反腐倡廉的思想也只是让老百姓解解闷罢了,并不能反映现实中反腐倡廉的主导思想或者说对当今反腐倡廉的引导作用不明显,而有些贪官倒是因此吸收了不少手段,且观古已有之,贪之泰然了。不过从影视作品的以古事来针砭时弊的手法来看,也可见有些话是不易直说了,有些思想是要含蓄的表达了。因此也甚是难为那些作家们编剧们了。我们就不能较为直观的看到深刻揭露现实的文学作品或是影视作品吗?我相信一个开明的政府是不会“讳疾忌医”的,也在此为呼吁能看到更多的深刻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发出我的哪怕是微弱的声音!

  那么“文化”的方向呢?我认为人的“名利”观还在,那么“政治”“经济”主导社会文化生活的现实就不会改变。人的“名利”观还在,人与人的竞争,群体之间的竞争,国家之间的竞争就不会改变。我们知道力是相互作用的,既然“政治/经济”主导着“文化”的发展,那么“文化”也就是反映并促进“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了。所以,当前“文化”的发展方向无疑是如何促进我们的“政治”更昌明,“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

  “文化”的方向是个大话题,在此不展开具体阐述了,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人口众多素质相对偏低,如何形成一种积极有效的文化氛围来从根本上改善教育,如何促进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应该是当务之急了。比如说体育产业,说到奥运会在我国的召开,国人无不为之欢欣鼓舞,也可见我国已挤身体育大国之列。然观我国的体育产业化程度依然相对落后,我们的优秀运动员在退役后除了在官方组织的体校任教以外可供选择的谋生途径不多。而奥运的大部分项目在我国民众化普及程度也较低,这与体育大国的相称是不符的。在看看我们平时的文化生活,请客吃饭喝酒打牌,结婚就是请客送礼,穷人在社会上做人都难,一个月下来就那么点工资遇到有亲朋好友红白喜事等等多的时候就用掉了一半。我国也是吸烟人口大国,似乎也有了烟文化,烟不独吸,吸烟的遇到熟人打个招呼就要先递支烟。找人办事搭话先递支烟,客人来了先递支烟,大会小会的也有洒烟的习惯,想戒烟都难了。所以我们的文化方向就是要形成一种好的文化氛围去潜移默化的促进对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产业和民风民俗。

  在此大话题面前,本人的一番话也不知算不算得上是扔出了块“砖头”,也就不会为不能引来“玉音”而悲哀了。毕竟大家也只是业余时间上这里玩玩,所以更不会因此而感叹“文化领域”的悲哀了!

  即兴之言,望群友指正!

 (略加修正,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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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26 Feb 2008 21:04:34 CST 0
<![CDATA[也谈"听话"(法治?人治)]]> .html  

  曾经看到一则报道,说易中天先生在某高校演讲,快结束时,按惯例解答学子们的提问,有位女学生站起来问道:“先生可以赠给我们这些学子们一句激励的话吗?”对此,易先生当即答道:“我不会对你们讲激励的话,我看你们的年龄和我女儿差不多,发问的女生既然尊我为先生,也是把我看作长辈了,你不介意我也把你当女儿看待吧,我是不会对女儿讲激励的话的,因此我也不会对你们讲激励的话。”虽然原文我记不清了,但易先生回答的大意应是如此的。易中天先生是教育工作者,是学术研究者,在我们看来也是位成功人士。但为什么要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励志书籍充斥于市的时候,易先生却对励志教育唱反调呢?当然,我无法对励志教育的利弊妄下定论,但从易先生的言论里我们可以领悟到任何教育的过程都不能以摧残人性本我作为代价!而这一观点我是赞同的。

  再来看看我们的传统教育所推崇的“听话”,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是某某小孩或是学生的行为符合家长或老师的意愿就叫“听话”,可以理解为是家长或老师的主观看法(小孩或学生是处于被动的),而这一主观肯定小孩或学生行为的意识被强势的惯穿于我们的教育始终,因此,不难想象在小孩及学生的心灵深处对于自身价值的认定是很难超出“听话”这一理念的。也就不难理解在小孩及学生的潜意识里会对人性本我的迷失了。而人性本我是对自然界认知的根本动力,是快乐生活的源泉。

  回顾我国数千年的封建历史,“三纲五常”是维护封建统治下社会稳定的基础,历来备受封建统治阶级的推崇。历来各家各派的政治治国理论均难出其左右。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更是凌驾与律法之上成为某些律法制定的基础。然人的等级的划分注定造成“人治”大于“法治”。我们不能说“三纲五常”在那个封建年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没有积极意义。然因此形成的“人治”大于“法治”的结果却无疑会使得贪官污吏大行其道而民不聊生!“人治”大于“法治”的结果无疑会在泯灭人性本我的同时滋生奴性!因为是“人治”的社会,所以,读书求取功名去当官“治人”享受荣华富贵成为古代文人毕生的追求。因为是“人治”的社会,“治人”的学说成为重心,而忽视了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在我们自豪的说我们的“勾股定理”“圆周率”八卦蕴涵的数学“二进制”等等比西方发达国家早发现多少多少年的时候,我们却清醒的看到在百年前被帝国主义践踏国土时,我们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与应用上已落后西方某些国家多少多少年了。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对推崇“听话”教育的来由,不难看出是封建思想在意识形态上的惯性延续。在讲求民主,人权,法制的当今社会,我们是否应对传统推崇的“听话”教育有所新的认识呢?教育是立国之本,本不立,枝安茂?我们只有在教育上树立人的本我意识,才能真正摆脱要推行“法治”,却在意识形态上仍然存在“人治”的怪圈。

  前不久看央视的《实话实说》,主持人崔永元与一位外国人做访谈节目,当崔问:“你到中国,对中国人印象怎样啊?”外国嘉宾道:“中国人很友好啊!”并接着说:“有一次,我在某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有急事见出了事故还挺恼火的,这时民警过来见我是外国人就连忙笑着说,没事,你走吧,这里由我们来处理。也太友好了,明明是我负有主要责任啊,他们说一切后果损失都由他们负责了啊!”崔听后打趣道:“这哪是友好啊,明明执法有问题嘛。”看了这次节目我不禁想到,为什么我们的国人在外国违了规人家不看在我们是外国来的而从轻处罚或不处罚,而我们的执法人员在看到人家是外国来的就从轻处罚甚至不处罚呢?是我们对人的态度比人家更友善还是我们在自我的认可方面有缺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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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20 Jan 2008 20:06:10 CST 0
<![CDATA[有感<杂文百家>群组帖(“卵”弹琴)]]> .html  

     我曾看到过一篇文章,讲的是几个中国驻外工作人员在外国某餐厅吃饭,进餐厅时见到当地人吃饭时桌上就摆那么点菜还觉得蛮奇怪,暗笑老外吃饭也太节约了点,按我们的习俗,朋友聚餐可不能把菜点少了让人觉得小气啊,几个人就点了一桌较丰盛的菜,吃饱后,几个人就付了账准备离开了,出门时却被临桌的两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过来把他们给拦住了,与他们理论为什么要剩下桌上那么多菜不吃完浪费掉,并当即打电话叫来有关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随即对所剩食物的多少开出罚单,在这几个人正准备与执法人员理论时,执法人员对他们说道:“钱是你们的,怎么用我们管不着,可资源是全社会的,我们不允许浪费!”几个人听后无言以对,只有把罚单作为教训收藏至今,并把他们的故事带回国来警示国人。是啊,钱是个人的,可资源是全社会的啊!且很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啊,浪费了多可惜啊!再看看楼主故事里的马主任为个人的一点喜好,让办公室的墙壁涂料屡次返工而造成浪费,当然,他是官有权,返来返去也不会让他从自己的腰包掏一分钱,就现在的管理机制来看,这点小浪费,顶多也只是受到点批评罢了(再看楼主文章里马主任的上级还不是批评他浪费而是批评他搞特殊化),可浪费的是老百姓的钱啊,浪费的是全社会的资源啊!由楼主的故事里看到的马主任的行为所造成的浪费让我们感到心痛,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行为简直可谓是冰山之一角了!多少国有资产在官商勾结中被贱卖而落入私囊啊!多少因某些政府官员的所谓抓政绩重复建设而造成亿万资金的浪费啊!就我所在的城市,市中心一家影院因火灾后花了几百万元重建,近几年影院生意也不好处于半闲置状态,政府搞招商引资时,影院所在地被外商看中了,没二话,按外商的意思拆了影院盖商场,几百万元盖的影院因此就打了水漂。。。

    我们再来把那国外的在临桌吃饭的中年妇女与楼主故事里的马主任放在一起作下对照,我们也时常听到政府在提倡社会要节约,难而我们的一些铺张浪费之风与某些政府官员的不能以身作则无关么?如果我们的政府高官们看到别国那两个中年妇女的行为,会不会某根神经也因此受到触动呢?是会认为是我们的国民素质不堪救药呢?还是会觉得我们的政府在改善民风民俗方面所作的引导不够呢?

 

楼主原文地址:http://group.bokee.com/group/subject.39473.12004643263628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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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18 Jan 2008 17:57:16 CST 0
<![CDATA[该日志已被锁定]]> .html Thu,03 Jan 2008 14:04:45 CST 0 <![CDATA[(无题)]]> .html     (一)

 

 

一杯香茗品人生

 

万般世事随自然

 

缘来缘去皆心醉

 

花开花落亦多情

 

 

(陶园文汇)接诗龙偶得。甚喜其意,故藏。

 

 

 

     (二)

 

何时明月懂我心

 

怎堪今朝赋诗情

 

多情自古空余恨

 

倚窗遥望远山雪

 

 

自感几字欠韵,稍做修改

 

 

     (三)

 

倚窗遥望远山雪

 余情未了日已落

 全然不顾三九天

 只盼瑞雪落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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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29 Dec 2007 13:22:42 CST 0
<![CDATA[随兴附和雪落天堂(飘雨的季节)]]> .html  

如果可以

就让我

化作

条条江南的雨丝

轻轻的

缓缓飘洒在

你的窗前

我知道 

此时的你

一定会

独自的

静静倚坐窗前

幽幽望着我

任由我

悄悄的

将前世的眷恋

揉入你

今世的缠绵

望着我

你会不经意的回眸

我知道

看似不经意的

一次回眸

足以让

久久冰封的心

化为蝶儿

流连忘返在

曾经的满丛春色

看着你

我会悄悄的

将你的思念

引向那

曾经熟悉的街

让你贪婪的忆起

依偎着

漫步街头的情节

望着我

你会将我

一丝丝串成

缠绵的画卷

呢喃

尤存耳际

爱怜

尚在唇边

多情洋溢在海的胸膛

阵阵潮汐的激荡

只为心中牵挂着

山的伟岸

我知道

此时的你

已是我杯中的酒

我会轻轻的

轻轻的晃动酒杯

任由你在杯的怀抱里

嬉戏 陶醉 痴狂

然后

我会慢慢的

举起酒杯

一饮而尽

啊!

我也陶醉

也会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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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27 Dec 2007 18:25:20 CST 0
<![CDATA[有感杂文百家博客圈帖“吃相”]]> .html 以前看到过一篇小文章,讲的是有个人一天的心情都莫名的糟糕,凡事都觉得不太顺心,后究其原因,却原来是因为早上出门时鞋带没有系好所连带出来的.可见,其实有些我们看似不相干的事物也许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无可否认,我国是饮食文化大国,饮食的色香味无不考究,酸辣苦甜无不做到能刺激到人的每个味觉神经,国人的智慧在饮食的制作工艺上就足以可见一斑。然相对于西方来说,我们的饮食文化似乎更偏重于讲究食物对人体感官的刺激,而在楼主所说的“吃相”方面窃以为确实甚有不足。而“吃相”的好与劣相对于满足味觉神经来说似乎更能反映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人文素质的高低。

   从人类经济的起源和发展来看,人文素质的高低无疑是经济发展快慢的内在因素,就拿服装产业来说,人类服装起先不过是为了能起到遮羞和御寒的作用,但由于人类具有渴望发展人类文明的潜在意识,我们的服装才发展到了现在的品种繁多:有男式的,女式的,有适合不同年龄的,有适合不同季节的,也分不同质地的,分内衣和外套,分工作穿的和休闲穿的,有睡衣也有泳衣。。。也因此发展成了一个庞大的服装产业。可见,产业经济的发展均为人类渴望文明发展的潜在意识使然,毋庸质疑的是人文素质越高渴望发展人类文明的潜在意识就会越强烈。

   以前也曾看过一篇文章,大致好像是讲一个考察团去某个地域去考察经济,他们没有去看繁华的街市,也没去参观先进的厂房设备,而是去看那个地域的公共厕所人文化程度高不高。因为吃喝拉撒的文明是人类最基本的文明。从吃喝拉撒的文明程度就可以看出这个地域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态度和发展的现状。

   我常常看到一些电视新闻节目,有些非常贫穷落后的国家,老百姓有的饿得皮包骨头,儿童甚至连遮体的衣裳也没有,在看到他们的高官们衣装笔挺的在富丽堂皇的接待场所与外宾会晤时,心里对他们那些高官们总有些怪怪的感觉,因为他们的衣装再高档笔挺,他们的接待场所再富丽堂皇,一想到他们的老百姓那么贫困无助,也还是会感觉那些高官是代表贫穷落后的。其实他们也有许多富人,但与他们饿得皮包骨头和衣不遮体的穷人比,我却更关注后者的生活现状,也更印象深刻,这一深刻印象足以大面积覆盖我对这些国家的整体印象。我们常常在抱怨其他国家的人对我们国家的发展认识不够,也有不少的文章在反映,我们的留学生我们旅居海外的华人仍然因为别国人认为我们贫穷落后素质低而在国外受到歧视。反过来一想,也许和我看别的贫穷国家一样,那些富裕国家的人对我们国家发展的一面认为是正常的,而更多关注我们仍然存在的贫穷落后的素质低下的一面。

我们的前沿科技水平已经发展到可以发射绕月卫星了,这无疑是可喜的鼓舞人心的,海外华人说我们的卫星发射有多高他们的头颅就能够仰多高,然中华复兴的目标岂止高仰我们的头颅,我们只有围绕着提高国民素质,扎扎实实的发展社会经济,只有我们国民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国民普遍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了,那时我们又何须高仰头颅,而是必然会被世人投来尊重和羡慕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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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09 Dec 2007 17:44:24 CST 0
<![CDATA[慕水由来]]> .html
 
 

水 降落我们星球的精灵

孕育世间生物的母体

水 智慧的化身 不同的境况

展示不同的精彩

水 追求平衡

意志坚定 万物莫挡

水 能曲能伸 

似有形 却无形

水 不拘一格

幻化万千

升 腾空为浮云

游历四方

潜 亦降为雨雪 

滋润万物

看那江 此处波涛汹涌 

彼处舒缓缠绵 

看那湖 清澈而宁静

仿佛少女的心扉

那群小孩 雪地里掷雪球

堆雪人 忘了冬寒

那对恋人 碧波上荡桨

言笑中 似入爱河

真想

登上群山的顶端

感受云海的梦幻

总喜欢

春雷闪动的午夜

体会骤雨的激情

怎能忘

那年五月的初恋

随夜而至的雨

冲洗着大地

散步 在屋檐下终止

瑟缩着 紫色代替你的唇红

脱下外套 披在你肩

那一刻 爱

有了默契

水 人类永远的依赖

即便是遥不可及的外空

只要有水存在 

就是我们向往的地方

慕水 听着就俗

但也还 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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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29 Nov 2007 08:41:38 CST 0
<![CDATA[我要活!]]> .html 生来便在农村 活在社会底层

可是 我要活 我要活!

好在赶上新社会 也曾上过几年学

还想学 没有钱 没有钱!

平时在家种点田 只是难以挣到钱

还好 也能活 也能活!

堂兄打工去外地 回乡揣满人民币

美得我 也要去 也要去!

初去远地爷娘送 人未出门泪已落

娃儿你 要早回 要早回!

坐完汽车坐火车 人流如潮车上涌

老乡们 莫要挤 莫要挤!

到得繁城做小工 边做苦力边学技

埋着头 努力干 努力干!

工头老婆管伙食 大伙聚着一起吃

只要 吃得饱 吃得饱!

工棚有限床位少 几个老乡睡张铺

也能 睡得香 睡得香!

闲来也把家书写 父母渐老别累着

等儿回乡 买头牛 买头牛!

不日盼得家信到 人虽渐老身还健

吾儿挣钱 娶媳妇 娶媳妇!

一年汗水忙到头 整理行装欲返乡

工头啊 快结帐 快结帐!

不是不给你结帐 只是老板差我款

要结帐 给一半 给一半!

民工工钱不得拖 国家对此有政策

老天爷 我要活 我要活!

 

注:本篇非本人写照,本人亦非农民出身.写此文只是想反映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在现实中的无奈.有感我泱泱大国正处在发展经济的和平年代,然而,占我国人口大半的农村人口无疑会成为发展经济的瓶径,这些农民多数都没能融入到社会经济的主流,即使是进城务工的民工也只是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他们在城市里赚到钱,也不会在城市里有多少消费,也就是说没能给其他的产业起到多少拉动作用,这么大的一部分人群赚到钱而不消费不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那么,我们的产业链条能良性高速的转动么?再说,农民赚钱回家盖个一二层的房子也是有悖国情的,我国耕地面积有限,农村人一户的居住占地在城市至少可以满足十户以上的居民居住.因此,农民生活的现状不仅仅只是农民感到无奈,而应得到每一个有心于中华富强的中国人的清醒认识.夫不见贪官污吏挥金如土满脸假仁假义?怎忍看山村农娃衣裳褴褛陋室习字读书!此等景象岂是几个社会名流扶贫基金能解决根本的?分什么农村和城市?分什么农田和工厂?分什么农民和工人?农村即城市!农田即工厂!农民即工人!有人说,农民都到城市拿什么生活?不是饿死就是要饭!对此我要说,我们的建筑工人难道农民还少吗?我们的劳动力密集行业农民还少吗?我们的娱乐服务行业农民还少吗?农民要是能在城市安家落户打工而融入到城市的社会文化生活,必然会加速其它产业的发展,其他产业的发展势必也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问题是我们大大小小的官员有没有把这么重要的民生问题迫切的摆在案头,有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看看我们的舆论媒体更多的在关注什么?无关痛痒的尽可畅所欲言,得过且过,只求钱袋装满.我倒觉得一户农民就那么点耕地,有必要机械化?农业机械产业何以快速发展?农民青壮年这一中坚力量都外出务工,又如何保证农业技术的进步?一头牛耕田,持续几千年!就是现在我们到乡下还能看到农民仍在用牛耕地.看看我国近代的屈辱史吧,火药一直是我们国人引以为豪的四大发明之一,可悲的是洋人正是拿着以火药为基础的洋枪洋炮敲开了我国的大门,传统的刀枪怎敌洋人的火枪?火枪我们也有,不过没有装备军队,只是收藏在皇宫充当皇帝老儿的玩具罢了.同理,我们的农业机械化又岂能仅限于在几个数得着的农产大户发展呢?我国是人口大国,因此,资源的相对贫乏无疑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再看看我们的邻邦日本吧,人口是我们的十分之一,他们的国土却连我们的二十分之一都没有,和每一个中国人一样,对于日本侵华的罪恶行径我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就是这个带给我们伤痛记忆的国家,在资源贫乏的情况下成为了世界经济大国.为什么日本影星三口百惠颠峰时息影,在家相夫教子会受到日本国内那么大的推崇?待续..(不续了,留下残缺,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病毒又多,窗口都难打开,重装都不行,想必被非洲来的贵客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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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28 Nov 2007 10:50:48 CST 0
<![CDATA[学会善待自己]]> .html    善待自己,非力求吃好,喝好,玩好.亦非做到凡事不吃亏,该占的便宜不占白不占.而是要学会掌握心理平衡,学会快乐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是智者的行为,是有益身心健康的行为.笑是人类特有的情感表达方式,我想对人类而言,比被猫狗咬一口更可怕的莫过于猫狗突然对你笑了.贫富也好,贵贱也罢,顺境里,逆境中,都应学会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能剥夺自己快乐的权利.在众多数不清的以悲剧形式收场的影片中,最令我震撼的,当属意大利影片<<美丽人生>>了,该片主人公在那样不公的世道下,乐观从容的面对生活,最终以不同寻常的智慧保护了自己儿子的幼小心灵免遭伤害.虽然故事情节可能是虚构的,但该片主人公在不公的世道下那种乐观从容的生活态度却赢得了世人广泛的肯定.顺境时得意而忘形,逆境中萎靡沮丧,均为作贱虐待自己之举,也是愚者懦夫的行为.而只有在顺境时淡然处之,勤于修身.逆境中乐观坚强,勇敢面对困难,才能真正赢得别人的尊重.善待自己,就要学会安定内心,不自卑不自负,而独存自信.善待自己,就要学会待己及人以诚,待己以诚,方能活出真我,才会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才会去爱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才会去交自己真正倾慕的朋友.待人以诚,方能得到异性的真爱,才能交到真正知心的朋友.善待自己,还要学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克服改掉不良的生活陋习,并多做体育运动.

   总之,善待自己就是保持身心健康,乐观处世,真诚待人,用心做事,不断改善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注:此篇旨在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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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24 Nov 2007 22:06:40 CST 0